| 主题 | 关于商转公额度问题 | ||
| 编号 | 26021271356 | 写信时间 | 2026-02-12 18:22 |
| 内容 | 前几年商业贷购买了一套房子,首套房,现在还有57万元贷款,想转成公积金贷款,之前有咨询过是说未婚最多只能贷款50万元,现在结婚了,配偶也有公积金(配偶也是南平市缴纳公积金,且没有公积金贷款),这样是否属于双存缴职工,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能否超过五十万元。 | ||
| 事件辖区 | 事件地点 | ||
| 事件时间 | 诉求类型 | 货款 | |
| 写信人姓名 | 杨仁新 | ||
| 附件 | |||
| 批转意见 | |||
| 部门办理意见 | 您好!根据我中心“商转公”贷款相关规定,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已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双方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原商业住房贷款方作为该笔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测算公积金贷欲额度,配偶方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不测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但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原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可变更,即在办理过程中产极不可增加另一方名字,故您可以申请“商转公”,但贷款额度不超过单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2026-02-13 16:41 | ||
| 回复审核意见 | |||